|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监察总队就内蒙古商务厅自行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
|
| 2008-04-01 13:35 文章来源:内蒙古商务厅人事教育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4月1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监察总队刘瑞敏副总队长带队,由自治区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就内蒙古商务厅规范自行聘用人员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厅人事教育处,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人事教育处处长薛青就商务厅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自行聘用人员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汇报。检查组查阅了有关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对商务厅能积极落劳动合同法,认真开展自行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给予了肯定,同时建议继续加紧完善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